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排名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若出现末位成绩完全相同又无法全部具备报考资格的情况,按末位学生专科阶段专业必修课程(不含公共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二次排序。参考2025报名通知。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成绩排名规则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文件精神,从 2024 年起,我省专升本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结合我校成绩管理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成绩排名规则如下。
一、专升本成绩排名依据
《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中报考条件规定:“除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外,考生报考资格,还需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二、报考成绩排名规则
(一)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各专业(专业方向)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范围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本专业必修课程(含公共必修课程及专业必修课程)。
(二)课程时间范围界定
1.三年制专业(专业方向)计算前五学期修读的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若第五学期末课程考核(不含重修)有未通过的科目,可在学校安排的岗位实习前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2.五年制专业(专业方向)计算专科阶段前三学期修读的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若第三学期末课程考核(不含重修)有未通过的科目,可在学校安排的岗位实习前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3.因专升本报名须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预计为考试前一年的12月初)完成,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若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的补考后仍有未合格的课程,在专升本报名前不再单独为毕业年级组织重修和考试。
(三)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1.第一次正考未合格,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合格的,按该课程百分制的60分计课程成绩;学生参加缓考或因转专业补修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2.第一次正考、缓考或补考已合格,后期又参与重修的,仍然按照第一次正考、缓考或补考成绩计算。
3.对于按国家政策允许免修的课程,国家或学校有明确成绩计算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百分制的60分计课程成绩。
4.考生报名时有未合格课程或未修课程的,其是否满足专升本报考资格以当年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为准。允许报名的,未合格课程以第一次正考成绩计算,未修课程以0分计算。
5.学生专升本最终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学分加权平均分=(课程A成绩x课程A学分+课程B成绩x课程B学分+……课程N成绩x课程N学分)/总课程学分。
(四)同一专业(专业方向)认定依据与规则
1.依据: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
2.规则:学校每个招生专业原则上按同一专业认定;同一招生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成绩表中有明确分方向的,每个专业方向单独认定;同一招生专业的三年制和五年制按两个专业方向单独认定。
(五)专升本报名成绩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若出现末位成绩完全相同又无法全部具备报考资格的情况,按末位学生专科阶段专业必修课程(不含公共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二次排序。
(六)特殊情況的处理方式
1.退伍军人、建档立卡、免试等特殊类型学生专升本的报考条件,按当年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籍异动(休学后复学)的学生,须在专升本成绩排名计算截止时间前,按照异动前后的所在年级该专业要求完成该专业排序范围内的课程修读和考核(即休学前按照原专业班级课程要求,复学后按照现专业班级课程要求),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排序按上述办法执行。
3.专业(专业方向)排名前40%的人数原则遵循四舍五入法,当专业方向四舍五入汇总后,人数不等于总数的40%时,先比较专业方向小数点后面数值大小,再比较学分加权平均分高低确定末位人选。
三、其他说明
(一)本规则与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考试报名文件规定有冲突的,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则适用于2024届及以后年级的学生。
(三)本规则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