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成绩排名规则指出排名规则是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 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要以自己所在专科院校的报考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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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成绩排名规则
一、专升本报名要求
(一)考生类别
我校考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考生和非普通类考生。 1.非普通类考生
(1)《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 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 中“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中所指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及加分政策(试行)》 (川教〔2023〕69号)文件中的“免试”考生和“加分”考生。
2.普通类考生
除非普通类考生以外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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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遵循《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
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的要求,除要求思想政治素质 优良、身心健康外,考生报考资格,依据其专科阶段成绩在本校 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 40%。
2.非普通类考试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毕业生、获奖免试生等特殊类型学生专升本的报考条件,按报考 当年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
3.不符合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普通类考生成绩排名办法
非普通类考生不参与排名。普通类考生成绩排名办法如下:
(一)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1.三年制专业(或专业方向),除公共任选课以外,修读的 课程(含理论与实践)。
2.五年制专业,只计算高职阶段除公共任选课以外,修读的 课程(含理论与实践)。
3.继续保持鲁班班、造价实验班、铁工班等特色教改班,教 改班的课程体系除保持原有普通专业所有课程外,另外新增的特 色课程,设置为能力拓展课模块。教改班专升本专业成绩排序以 与普通班一致的课程拉通排名。
4.实体订单班学生原则上应按订单培养合同履约,并必须修读完就读专业应修读的课程。
5.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降级等)的学生,须在成绩排 名课程计算截止时间前,按照异动后的所在年级专业修读和考核 完该专业排序范围内的课程。
(二)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截止时间
1.三年制按前四学期修读的课程计算。
2.五年制按高职阶段前二学期修读的课程计算。
(三)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
1.正考或者缓考已合格,后期又多次参与重修的,仍然按照 正考或者缓考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2.正考未合格,通过开学补考或者重修合格的,按该课程分 制的及格分值(百分制为60,五级制为65,二级制为80)计课 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3.专升本报名前,未合格的课程,该课程学分绩点按照0分 计算。
4.对于按国家政策允许免修的课程,有成绩计算规则的按规 则执行,没有规则的按该课程分制的及格分值(百分制为60,五 级制为65,二级制为80)计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四)同一专业(专业方向)的确定依据和原则
1.确定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实施计划)中的课程体系。
2.确定规则
学院招生备案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含五年制、合作办学、高 职扩招生源)作为一个专业(专业方向);与备案专业(专业方 向)的课程体系不一致的教改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双高实验班等),认定为一个专业方向。
(五)排名规则及计算公式 1.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 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
2.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
(六)成绩排名计算基数与递补调剂规则
为满足更多学生报名需求,非普通类考生人数,纳入成绩排 名计算基数,但不占用该专业(专业方向)40%名额。
如专业成绩排名在前40%的学生放弃专升本报名资格,按成 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依次递补,直至该专业(专业方向)40%名 额满额为止。
如某专业(专业方向)40%名额未满额,可调剂至其他有需 求的专业(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