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升本成绩排名要求补考合格、重修合格成绩记录按《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4〕30 号)“补考合格者按 60 分记载成绩”“重修考试合格者按 60 分记载成绩” 执行。
2025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升本成绩排名办法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为: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我院 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学生)。
学习成绩优良,符合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规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条件为: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 2025 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 2020 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
二、报名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截止报名资格审核时(2024 年 12 月 17 日),第一至四学期应修读的课程仍有不合格的(公共选修课除外 )。
截止报名资格审核时(2024 年 12 月 17 日),仍有违纪处分未撤销的。
《四川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中所列不得报考情形。
三、学生课程成绩评定规则
2025 届各专业课程成绩评定记录方式不变,仍按学院原规定执行。
补考合格、重修合格成绩记录按《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4〕30 号)“补考合格者按 60 分记载成绩”“重修考试合格者按 60 分记载成绩” 执行。
体育课程免修成绩记录按《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大学体育课程免修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4〕43 号)执行。
根据《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条例(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0〕105 号)文件规定:学生通过自考全国统考获得了与所读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同课程(技能)的本科级课程合格证书且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者可经本人申请、教学系同意、教务处确认后,免修该门课程,成绩按实际记载。
四、专升本考试报考专业成绩排名办法
(一)纳入计算的课程
为第一至四学期开设的以百分制记录成绩的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
(二)平均成绩计算
学生专业成绩按参与排名课程的成绩乘以课程学分之和除以参与排名课程总学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三)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专业课程的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 40% 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若出现分数完全相同无法全部具备报考资格的情况,在此类学生中,按专业核心课的平均分二次排序(如仍有相同,再按专业基础课、专业拓展课、公共必修课分别计算、依次排序 )。
(四)学籍异动学生
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降级等 )的学生,须在专业成绩排名计算截止时间前,按照异动后的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计算加权平均分。
(五)高职扩招学生
高职扩招学生纳入专升本计划,等比例下达指标,实行单独排名,排名计算办法同前,若专业(方向)成绩前 40% 计算数少于 1 人按 1 人算,1 人以上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取整算。
(六)放弃报考资格递补
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学生按专业(专业方向)成绩排名,若前 40% 的学生书面承诺放弃报考资格的,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则可依次递补,且只进行一次递补。
五、免试、加分和单列计划
免试: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加分: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单列计划:根据《四川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单列”,因此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不需参与专业排名。
六、办法解释与执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若省招委、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