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关于征求“2026年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指出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专业(专业方向)排名课程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和专业素质拓展中的限选课程。
关于征求“2026年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文件有关精神,从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为确保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实施,经学校广泛调研和讨论,制订了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全体2026届毕业生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17:30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675672537@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欢迎同学们提出建议,请在邮箱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与您联系。
教务处2025年11月19日
2026年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专科阶段未受过处分或受过处分但能在2025年12月18日之前解除的学生。
2.学院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良。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学院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学院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专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实施细则如下:
(1)相同学制相同专业(专业方向)确定依据
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统一排名;“3+2”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统一排名;高职扩招同一专业统一排名;全程班、学徒制班根据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相同学制相同专业(专业方向)、相同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排名。
(2)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专业(专业方向)排名课程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和专业素质拓展中的限选课程;“3+2”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排名课程范围包括专科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必修公共基础
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素质)拓展课程。
(3)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间
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为专科阶段前四学期;“3+2”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为专科阶段前二学期。
(4)专业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课程成绩以加权平均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即:(课程A成绩×课程A学分+课程B成绩×课程B学分+······课程Z成绩×课程Z学分)/(课程A学分+课程B学分······+课程Z学分)
缓考、补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重修课程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一律以60分计算,低于60分按成绩最大值计算。
“3+2”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课程成绩以算数平均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成绩算数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门数)
即:(课程A成绩+课程B成绩+······课程Z成绩)/(课程门数)
缓考、补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课程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一律以60分计算,低于60分按成绩最大值计算。
(5)排名规则
按照相同学制相同专业(专业方向)、相同人才培养方案中纳入计算时间范围的排名课程成绩,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以加权平均分、“3+2”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以算数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6)递补规则
1.为满足更多学生报名需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该专业40%名额。
2.如专业成绩排名在前40%的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报名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直至该专业40%名额满额为止。
3.若报名末位出现两名及以上学生专业相同,则同时获得报名资格。
4.报名指标可以在不同专业间进行动态调整。当某专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其核定指标时,可将剩余指标优先在二级学院内部,按其他超指标专业的在籍学生数比例进行调剂分配;若学院内部调整后仍有剩余指标,则由学校层面统一回收,再按相同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剂,最终确保全校获得报名资格的总人数比例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40%左右。
(7)特殊情况的处理
学籍异动(转专业、复学、降级等)的学生,按照异动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纳入课程计算其得分;第三学年申请休学后复学的学生按异动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纳入课程计算其得分,成绩计算方法同上。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原文标题及链接
https://www.svchr.edu.cn/jwc/info/1048/1831.htm
关于征求“2026年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