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原名成都中医学院,1995年更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历经60余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约1800亩,拥有20个学院、3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余人,其中研究生5200余人。
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建校初期,学校为国家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中医学、中药学本科毕业生和中医药硕士研究生,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位中药学博士、第一位中药学博士后和第一位五官科学博士。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
学校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药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妇科学),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5个(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临床医学),省部级重点学科44个,ESI全球前1%学科3个(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
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岐黄工程”专家14人;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国家级特聘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0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8人;获批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全国中医药创新团队3个,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9人。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四川省杰出人才奖、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等省部级称号19人,四川省特聘专家55人。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8门、省级一流课程98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学校为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首届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7项。学校作为教材主编或副主编单位已完成100多部行业规划教材编写,主编人数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前三。在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评选中,3部主编教材获全国二等奖,6部副主编教材分获特等奖1部、一等奖1部、二等奖4部,获奖情况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首位。
近五年来,新增各类科研项目3303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31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88项,其中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1项,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活动,形成了具有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的“杏林”系列校园文化品牌。近五年,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学术科研及创新创业赛事奖项、志愿服务类赛事奖项、文化艺术类赛事奖项等210余项,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
学校有各级各类实验室82个,包括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药饮片炮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四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省社科联重点实验室等。
学校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临床研究中心,省级中医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心脑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直属医院4所,医联体联盟成员单位103所。
学校成立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发展联盟、中国西部中医药高校联盟、四川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了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一届董事会,与50余个地方政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关系,是全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建设高校”。
学校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疗单位、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之一,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泰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校开展国际教育与交流合作。学校开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基尔健康医学院”,设有“葡萄牙宝德分校”“南非分校”“加拿大分校”等;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澳门)国际学院;在黑山、德国、白俄罗斯设有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分院;在塔吉克斯坦建设“中国-塔吉克斯坦传统医药中心”;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教育、医疗)基地”及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联合国人口基金“南南合作培训中心”。
“十四五”期间,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争上游,事业创一流,以新一轮“双一流”提速建设为核心,坚持“人才强校、质量提升、特色发展”三大发展战略,坚持“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强特色”发展路径,围绕“调布局、优结构、提效能、促创新”工作主线,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体系、传承创新体系、服务保障体系”为重点,全面构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面建设奋进、幸福、美丽、仁爱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
招生专业 | 2024录取最低分 | 考试科目 | 学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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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 | 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 | 5000 | 学制3年 |
招生专业 | 2024普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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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学制3年 | 10 |
招生简章中指出成都中医药大学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学校指定)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是成都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633),是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是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校专升本招收专业为针灸推拿学专业,该专业学制为3年。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点
温江主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负责人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针灸推拿学院等部门/学院负责人。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获奖免试生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的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
(3)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我校;
(4)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学校指定)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邮政编码:611137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00089
学校网址:http://www.cdutcm.edu.cn
第十九条 其他
1.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贫困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助学基金等。
宿舍:
食堂: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院校官网:https://www.cdutcm.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dutcm.edu.cn/#/Home
联系电话:028-6180009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