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一、学校简介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学校于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2000年升本建院。在6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明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践行“扎根地方、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铸就“团结奋进、负重自强”的内师精神,始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384名,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9中国大学评价》6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458位,在2019中国大学本科生就业质量排行榜中位列第243位。
学校现占地3122亩(含新校区已过户土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亿元,图书资料184.4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61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专业16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研究生近19000人。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推进“三分式”人才培养改革,育人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学校获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1项、省级8项,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7个,省级教改项目13项,省专业(群)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2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拥有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2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在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等国际国内、省部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多人次,连续两次跻身“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300强(276名和298名)。
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145人,正、副高级职称463人,硕、博士694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人,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11人;内江市首批“三百计划”创新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等13人,内江市创新人才团队1个;聘请有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著名科研院所、高校的院士、教授、专家学者200余人担任兼职教授。
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现建有首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峨眉武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实验室”“数据恢复实验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张大千研究中心”“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廉洁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峨眉武术文化普及基地”;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数值仿真”“特色农业资源研究与利用”“果类废弃物资源化”等平台(基地)。拥有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6个、省社科联高水平团队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近5年来,学校获资助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共14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6700余篇;出版专(编、译)著近200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5项。2018年在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中名列第231位。
大力实施全面融入地方战略,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科技服务地方能力不断提升。与企业共建实验室2个,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等9个学术机构,亚马逊、雅马哈等40多个行业机构和企业,内江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自贡市、遂宁市等20多个地方政府或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搭建对外交流合作新平台。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多所大学与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各类校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近40个。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全球视野培养,专设“学生出国(境)研修奖学金”,每年从大二学生中遴选1%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换学习。
近年来,学校还先后获得“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四川省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沱江黉门,弦歌铿锵。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振兴本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等十大工程,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等“九个力”,不断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错位发展,为早日实现建成“师范大学”的“内师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热忱欢迎广大青年学生第一志愿报考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发布2025年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英文译名: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网址:www.njtc.edu.cn。
第四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将向经毕业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具印内江师范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356
内江师范学院发布2025年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英文译名: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网址:www.njtc.edu.cn。
第四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将向经毕业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具印内江师范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356
监督电话:0832-2341639
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njtc.edu.cn
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
2025年4月23日
[内容源自:内江师范学院官网]
宿舍:
食堂:食堂有多个楼层和窗口,提供川菜等各类菜品,还有小吃、甜品等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
院校官网:http://www.njtc.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njtc.edu.cn/
联系电话:0832-2341356;2340613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