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坐落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学校于1978年开启了宜宾高等教育办学之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宜宾师范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本。2006年、2018年、2024年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16年成为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2023年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4年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实现历史性突破。学校荣膺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等称号。
牢记殷殷嘱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应用型本科办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扎根宜宾、面向四川、辐射西南,以本科教育为主、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锚定“以工为主、师范为根、多科协同、集群发展”办学思路,厚植“自强不息、至善致远”宜宾学院精神和“求实、求是、开放、创新”校训品格,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形成了“扎根宜宾协同共建、应用为本服务需求”的办学特色。
坚持协同共建,办学条件同类领先。学校是四川省首批省市共建高校,五粮液、宁德时代、中软国际等大批龙头企业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协同育人场景。现有江北校区和临港校区,总面积2260亩,校舍面积78.0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71.5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电子期刊53.8万册、电子学位论文863.6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余元。有14个二级学院、2个二级学部,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南亚东南亚及非洲地区招收国际学生,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2.5万余人。
坚持人才强校,师资力量逐步提升。学校聚力实施师资队伍基础工程,健全优化人才引育政策,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持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和质量。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60余人,硕、博士教师占比93.24%;高级职称教师480余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有各级各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四有”好老师等拔尖、优秀人才近60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杰青等专家学者90余人,行业导师100余人。形成了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以高素质中青年教师为主体,以外聘领军人才为辅弼的专业人才队伍。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成效稳步提高。学校本科招生专业57个,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医十大学科门类。学校聚焦区域发展亟需,深入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重点建设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11个“核心+”专业集群。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国家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国家级省级课程类项目50项、课程思政类项目26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60余项。建成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学校。近五年,学生获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奖3407项,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1055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有效彰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在92%以上,位列全省高校前列,被授予四川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坚持科研兴校,创新赋能持续增强。学校深入推进组织化科研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建有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固态发酵资源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智能终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研究平台13个、市厅级科研和成果转化平台37个;立项建设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10个。软件工程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49项、横向项目131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近400篇,出版学术著作99部;被省、市领导签批采纳研究咨询报告100余份;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3项。
坚持校地合作,社会影响日益彰显。学校主动对接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构建政府、产业、教育三维协同体系,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生态圈,区域高质量发展核心智库、技术创新策源地和人才供给主基地的矩阵效应逐渐凸显。创新组建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博士专家服务团”,与80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成180余个市校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成功立项四川省产教深度融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初步形成了“一产业一学院”的精准服务体系。通过校地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创新“理论+基层”双轨育人模式,为地方培养基层干部2000余名、各类教育教学人才7万余名,扎根宜宾办大学的教育服务优势日益突出。聚苯硫醚无催化合成技术、油樟综合利用技术、智能感知处理与光电检测技术等一批高水平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转化应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坚持开放办学,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学校持续深化国际化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交流,是四川省内唯一同时入选“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和“中非大学联盟”的高校。学校响应“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成立了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建设了宜宾学院老挝琅南塔校区,2024年成功开始招生。学校与德国、新加坡、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的30余所大学和教育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机制,开展师生互访、联合培养、合作研究等系列项目。积极拓展国际学习交流平台,“世界名校访学”“国际组织预备营”等平台助力500余名学生赴外交流学习,拓宽视野,提升国际素养;累计聘请外籍高层次人才40余名,选派300余名教师赴外交流学习;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农学和汉语言教育3个国际学生教育专业,现有来自俄罗斯、巴基斯坦、摩洛哥等17个国家200余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使命呼唤担当,奋斗成就梦想,实干创造未来。宜宾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视察的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四川省“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51368”战略谋划,以平实之心奋楫未来,以崭新蓝图铸就辉煌,坚定信心、铆足干劲,担当使命、勇毅前行,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综合大学努力奋斗,在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展现宜宾学院作为、贡献宜宾学院力量!
(以上数据截至到2025年4月30日)
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宜宾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专业基准学制为两年。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五条 学校现有江北老校区(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A校区(注册地)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B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敬业路146号,临港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四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免、偿、捐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s://xsgzc.yibin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644005
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
学校网址:https://www.yibinu.edu.cn
第十八条 本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从校领导到处科级干部实施一对一的定点帮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资助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优先纳入贫困生库,优先享受国家和学校资助;开展“社会资助工程”,搭建经济困难学生与社会之间的救助桥梁;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等特色活动,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在学习、生活、发展各方面得到成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更多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
宿舍:一般有 4-6 人间,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等
食堂:食堂有多个餐厅,菜品丰富,有宜宾燃面等当地特色美食,也有常规菜品
平均伙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