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学校的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到 1976 年创立的达县师范学院。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1993 年,学校更名为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06 年 2 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四川文理学院,实现了办学史上的重大跨越。2016 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志着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拥有莲湖、南坝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 1000 亩,总建筑面积 30 余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5 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 4.5 万平方米,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学习和运动空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1 亿元,建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 100 余个,能满足不同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140 余万册,电子图书 100 余万册,数据库 30 余个,为师生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源。
学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 10 个学科门类,设有 17 个二级学院,61 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特色专业 3 个(汉语言文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0 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 4 个。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基础,应用型专业为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应用型人才。
师资力量:教职工 12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800 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 600 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75% 以上;教授、副教授 300 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37.5%。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10 人、省级教学名师 3 人、省级优秀教师 5 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为学校的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科研成果: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00 余项。在文学、教育学、化学等学科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 2000 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 500 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 50 余部。建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为科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社会服务: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达州市及周边地区的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了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活动。为地方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简章公布,包括学校简介、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资助政策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有关法律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按照文件要求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等字样)。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2235;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定。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与违法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报经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委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省招考委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名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统一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对于复查结果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依据相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编入录取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和转专业,标准学制两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网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 0818-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scwlxyzs@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宿舍:
四个现代化的学生食堂。
食堂:
平均伙食:
查询网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 0818-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scwlxyzs@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