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为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是国内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体育院校。学校本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毗邻闻名中外的历史名胜武侯祠。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3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学校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体育训练场馆、教学科研与实验仪器设备、图书文献保障和相关校舍等公共服务体系能较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学校秉承“行健不息 积健为雄”的校训,坚持“办学传统塑风格,改革创新聚活力,多元服务拓影响,内涵发展上台阶”的思路,淬炼形成了“以体为本,体医渗透、体文结合”的鲜明办学特色。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2年的四川省立体育专科学校。建校初期,开创者始终坚守“国民体格之强弱,关系国家民族之盛衰存亡至深且巨”的信念,为成体播种下“刚毅坚卓、发愤图强”的精神基因。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后,学校更名为成都体育专科学校;1953年全建制转为西南体育学院,进入新中国重点建设的六大体育院校行列;1956年更为现名;1957年学校开始体育教育本科教育;1958年在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元帅的关怀下,学校创建了全国首家体育医院;1960年创建了运动保健系;1962年,学校成立了国内专门从事体育史研究的机构——体育史研究室,开启了体育史研究,很快形成优势。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中医骨伤科学和武术两门优势特色学科被贺龙元帅誉为成都体育学院“两枝花”。改革开放以后,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倡导“勤学苦练、又红又专”的学风,强化“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规格与定位;开展了体育新学科研究,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编撰出版了《现代体育科学丛书》,至今仍有广泛影响。进入新世纪,学校抢抓高等教育扩招机遇,顺应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积极拓展学科布局,实现了从单一学科向多学科的跨越。
师资队伍发展态势良好。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杰出师资,如著名武术家、原中国武术协会主席、中医骨伤郑氏学派的创始人郑怀贤教授,著名体育史专家、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周西宽教授等。学校现有各类在岗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高级职称近280人。共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体育总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名中医、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等各类专家112人次;专兼职博士生导师49人;国际和国家级裁判146人、国际健将与运动健将64人;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人。
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学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附属体育医院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共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22个本科专业,跨教育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历史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体育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新闻传播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同时还拥有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和运动医学为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通专结合、全面发展”的育人思路,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2006年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办学77年来,已培养了以我军军事体能训练奠基人孙学川少将和奥运帆板冠军殷剑等为代表的6万余名各类毕业生,为国家体育及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科专业中有4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专业为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学校现有特色专业、规划教材、“大创”项目等“本科教学工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项目88项、省级项目255项。其中,中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乒乓球》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在2009-2017年,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学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举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武术套路青少年培训基地和全国田径短跑、跨栏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和优秀后备人才的任务。按照“亦读亦训,科学训练”的办学方针,紧扣“体教结合、不断探索、培养人才、为国争光”主题,现已在举重、艺术体操、武术、田径、水球等竞技项目上形成优势与特色。2009年以来,我校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及全国体育院校比赛中共获得金牌640余枚、银牌480余枚、铜牌450余枚。
科研工作稳步提升。2009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4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2项(包括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部级项目300余项,形成了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为代表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得包括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内的45项省部级科研奖励。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四川省天府国际体育赛事研究中心、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四川省运动健康社科普及基地。建有“运动医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及2个四川省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编辑出版学术刊物《成都体育学院学报》《体育教育研究》,其中《成都体育学院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校还建有集收藏、展示、科普研究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国内高校中唯一的以中华体育史为主题的专题博物馆。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凸显。学校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智囊作用,在国家运动项目协会改革的新契机下,主导成立了全国学校体育排球联盟、四川省运动舞蹈协会、四川省校园足球协会、四川省大学生网球协会、四川省搏击协会和四川省体育产学研促进会等一系列行业协会,进一步拓宽了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学校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长期以来,学校积极发挥运动医学专业优势,为国家及四川省运动队提供科技攻关及医疗服务,助力国家短道速滑队、国家女子网球队、国家射击射箭队在奥运会、亚运会夺得金牌,为国家和地方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外交流合作广泛。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和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爱尔兰、丹麦、澳大利亚、泰国、港澳台等20个国家和地区30余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并与多所世界知名大学构建了“2+2”“3+1”和“3+1+1”学士、硕士学位学生联合培养体系。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体育学院;国标代码:1065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专升本学生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批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相关体育运动项目的正常学习与训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高敏奖学金、李琰奖学金、郑怀贤奖学金、四川省骨科医院奖学金等;学校设有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学校按规定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本科专业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习时间为两年。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邮政编码:641418
招生咨询电话:028-85090713
学校网址:https://www.cdsu.edu.cn
第十九条 本简章由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宿舍配备空调等设施;住宿费 100-1800 元 / 生・年
食堂:校园内设食堂及民族餐厅,菜品价格亲民
平均伙食: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邮政编码:641418
招生咨询电话:028-85090713
学校网址:https://www.cdsu.edu.cn
第十九条 本简章由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