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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
成都医学院
24年招生计划: 86
招生专业: 8
民办
医药类
院校地址: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升本咨询:028-62739988;028-627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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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在川招生代码:5119

                      学 校 概 况

成都医学院前身为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建校于1947年,2004年整体移交四川省管理,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医学本科院校。学校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高标准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作为四川省首家申请专业认证的医学院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获批四川省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获批“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成为全国首批“老年医学培训中心(西南)”;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确定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重点培育”单位。2022年学校临床医学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标志着学校临床医学学科已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影响力。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4300余人。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有25个本科、3个专科招生专业。其中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制药)。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5人,其中高级职称479人,占52.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720人,占78.7%。硕士生、博士生导师470人。现有特聘国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人,天府峨眉计划专家8人,天府青城计划专家5人,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军人才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4人,四川省卫健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2人。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临床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二级科研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2013年,学校“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

近三年学校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84项,厅局级项目207项,课题经费达4500万元,专利90项,发表科技学术论文850余篇。《成都医学院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杜兰大学、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德国不莱梅应用科技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等1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全方位合作。学校与新加坡卫生部合作开展的护理奖学金项目,每年为护理专科学生赴新加坡学习和工作搭建了平台,该项目提供全额学费和生活费。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共建附属医院7所:成都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一附属中医医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附属老年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中医医院;非直管附属医院15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3个。为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早接触科研、早接触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与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坚持“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四个回归”教育理念,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及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根于军魂、本于医道、突出应用、追求精淳”的育人特色。近几年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共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药学专业学生团队获第二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团队获“泰山杯”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学生(本科)实践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护理学专业学生团队获第二届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团队三等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中累计获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6项,省级金奖13项、银奖40项、铜奖96项,2019年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累计获国家级铜奖9项,省级金奖7项、银奖4项、铜奖29项,学校连续两年获得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学校的志愿服务项目累计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赛银奖2项、省赛金奖2项、银奖1项。学校富有特色的军乐团和国旗护卫队,传承了“根于军魂”的办学特色,已成为校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分数线
招生专业2024录取最低分考试科目学费备注
食品质量与安全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药物制剂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中药学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医学检验技术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健康服务与管理大学语文、计算机、英语4440
护理学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生物医学工程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康复治疗学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4920
院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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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对口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可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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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对口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可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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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对口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可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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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可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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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可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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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5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建议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列出的相关疾病考生不宜就读涉及专业为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升本招生简章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一、学校名称

  成都医学院

  二、国标代码

  13705

  三、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学制说明、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一、学校层次

  研究生、本科

  二、办学类型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成都医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制说明

  2024年学校专升本接收各专业学制为两年。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新都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专升本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获奖免试生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院校各专业学习及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对考生身体状况做如下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除同色盲、色弱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

  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列出的相关疾病考生不宜就读涉及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相关专业。

  6.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7.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政编码:610500

  招生咨询电话:028-62739988 028-62739200

  招生办公室 E-mail:cdyxyzb@c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mc.edu.cn

  第十九条 本简章由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奖学金设置

成都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第二条 对学生的资助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资助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着重激发学生的成才愿望,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心理。

第三条 学生资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与常规教学、管理及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扬民主、坚持标准、鼓励竞争,充分发挥资助制度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激励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资助过严和过滥两种倾向,确保学校资助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四条 学校每年通过从事业收入中划出经费、上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学生的资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四级评选(审)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监督及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下设具体分管工作人员,承担评审材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年级专业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初选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六条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第七条 学校在每年的9月按照《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全校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开展各项资助提供依据。

第四章资助对象


第八条 学校资助对象是在校期间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五章 奖助方式


第九条 奖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的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条 助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项助学金,无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校专门设立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特殊困难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十五条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是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 新生绿色通道。是指学校允许新生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暂时缓交学杂费、按时报到注册的一种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受资助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第六章 资助评定及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资助的评定与管理

(一)奖学金。详见各项奖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二)助学金。详见各项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三)助学贷款。详见《成都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医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四)勤工助学。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五)特殊困难补助。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七)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八)新生绿色通道。详见《成都医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获补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或追回资助,取消受助资格:

(一)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制裁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不正当行为者。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履行学生义务者。

(四)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不恰当消费行为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宿条件

宿舍:

食堂:食堂有多个窗口,提供营养丰富的菜品,有套餐、小炒等

平均伙食:

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院校官网:https://www.c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mc.edu.cn/index.jsp

联系电话:028-62739988;028-627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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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试时间节点
报名
12/18
考试
04/17
查成绩
04/27
填志愿
05/01


  •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

  •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8 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7 日



  •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18日

  • 理工农医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150分,总分450分)



  • 考试成绩查询:2025年4月27日21:00开始

  •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至4月28日17:00前到生源院校登记



  •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截止时间均为5月1日17:00

  •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5月10日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5月16日左右:普通考生批

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2号库课科技大厦
服务热线: 400-652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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